李萬己
立契人:李萬己, 李清爽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光緒拾伍年歲次已丑梅月
長:50 x 寬:48 (cm)
購置
登錄號:19940010444
本物件為西元1889年(光緒15年)李萬己立賣儘根契,張數為1張。戳記有4,為「臺灣縣邑用印」2枚、「臺灣縣邑用印」半截戳記1枚、印章1枚。立契人為李萬己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旱田2埓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北勢湳西畔,年納番業主大租粟。李萬己因乏銀費用,將此旱田賣給李清爽。交易金額為價銀130大元。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,有大租、小租、佃戶等層層關係。此約出現「番大租」,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、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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